2011年8月6日夜,河南农民兰本学驾驶儿子的轿车在经过郑州黄河公路大桥时,撞翻一辆电动车。为逃避责任,他抱起伤者扔下大桥。这一幕,被过路的两名司机看到,他们拨打了报警电话。被兰本学抛下大桥的伤者因骨折及内脏损伤引起创伤性休克死亡。47岁的兰本学,是河南省原阳县韩董庄乡焦庵村的一名普通农民,十年前开始做木材生意。这几年,他给儿子买了车、房,娶了媳妇,一家人日子过得非常滋润。但2011年8月6日那个夜晚之后,这一切都改变了。据兰本学称,当时他被这突如其来的情况吓蒙了,想到自己是无证驾驶,他立刻打方向试图逃逸,我就赶紧喊她,她没有反应,我当时也慌了,为了逃避责任,我随即抱起她走到桥东护栏边直接把她扔了下去”。之后,兰本学又把张三花的电动车拖出来扔下落差13米的黄河大桥。(正义网-检查日报1月12日)
很多人将这一案件与不久前喧嚣一时的陕西药家鑫案对比与相提并论,并称之为“河南药家鑫案”,言下之意其犯罪的过程与性质几乎是异曲同工的,手段也足显触目惊心。
表面上看,河南这位肇事司机在撞人后又将伤者抛下大桥致死,只是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案件,当然也涉嫌了在过失交通肇事再故意杀人,性质极其恶劣,但究其更深层次的社会原因,则涉及到一个让人不得不深思的话题,那就是由物欲社会引发出来的对生命的漠视,很多时候在面对生命价值的时候,缺乏一种对生命的敬畏之心,有人可以因为种种原因而毫不犹豫的剥夺他人的生命,这种人性的冷漠,似乎才更让人内心震撼,人们都在说,生命无价,但却往往在关键时刻,在个人利益与他人生命权利的抉择时,出现了如药家鑫案和上述肇事司机将伤者抛下大桥致死的极端案例,而类似交通肇事后,为了在事故赔偿处理上占便宜而反复碾压伤者致死的案件,近年来也频频呈现于媒体之中,令人错愕和寒心。难道这仅仅只是法律的问题吗?
在之前闹得沸沸扬扬的药家鑫案中,其实现在来反思,除了药本人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之外,社会尤其是媒体似乎更关注的是药家鑫所谓的“富二代”身份背景,媒体似乎也更愿意将其与社会敏感的议题牵扯在一起进行炒作,想想“富二代”与药八刀事件扯在一起,岂不更吸引眼球,也果然不出所料极大的吸引了公众的胃口,但事后表明,药父也不过是个普通干部,肇事的儿子也并非所谓的“富二代”,而事件反映出的人性的冷漠残忍以及缺乏对生命基本的敬畏,以及与当前社会意识的反省,似乎并非重点。所以可以看到,即使已经满足了网民们强烈的愿望杀掉了药家鑫,结果还是继续出现了现在我们看到的河南版本的药家鑫案,而这个几乎同样残忍的案件的肇事者,既非富二代,更非官二代,仅仅只是一介农民,一个在生意上小有成功的农夫而已。所以看起来似乎河南这起案件并没有太多能够象药案一样值得炒作的吸引眼球的地方,人们最多只是骂骂咧咧几句,发泄一下对肇事者的痛恨。
但事实上类似案件的性质至少从法律上、从道德上、从社会意义上来说,并无本质的区别,都是基于一种无视他人生命的价值,缺乏基本的对生命的敬畏所带来的人情冷漠,在个人利益、物质利益与生命的价值上,有人似乎更在乎前者,难道这些漠视他人生命的冷漠杀手真的不知道杀人偿命的道理?但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尊重生命的社会价值观问题,即使这次再杀了“河南药家鑫”,也还可能会继续出现下一个药家鑫,而这似乎与他们的身份背景并无太大关系。死刑绝对能够解决肇事杀人的法律问题,但并不能解决发生这些恶劣案件的社会成因和道德问题。而整个社会对物欲过度的追求,似乎已经扭曲了有关生命尊严的价值观,或许这才是社会的悲哀,也更值得我们反思。